门诊慢性病申请鉴定需要提供的资料、补助标准、注意事项
作者:      时间: 2013-12-19 09:59      点击:
一. 门诊慢性病申请鉴定需要提供的资料
(1)身份证复印件,本人近期两张一寸免冠照片;
(2)所申报病种住院病历复印件(二级以上医院2次以上住院资料);
(3)医院诊断证明书复印件;
    注:慢性病补助有效期两年,即被审批当年和次年,到期后请及时复审。
二.补助标准
    1、补助计算公式:
门诊慢性病补助金额=(当年门诊有效发票总额-700元起付线)×70 %;
2、补助限额:一年内门诊慢性病补助金额不得超过本人被审批病种的最高限额。(限额以当年文件公布标准为准)
三. 注意事项
    (1)医院发票需对应处方,药店发票写清楚药名和单价可不附处方(2)检查化验费需附检查化验报告单和发票;(3)必须是当年发生的检查治疗发票。(4)个人账户刷卡发票不再报销;(5)医保报销范围外的费用票据(如挂号费,担架费等)不予报销。(6)门诊慢性病申请时间为四月、七月、十月。(7)报销时间:每年12月份携带相关票据到人事处社保科办理门诊慢性病补助手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