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系学工办:
学院2015届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工作已经开始,根据西安市人才中心要求,现将相关内容通知如下:
一、 申请范围
毕业年度内,其家庭或家庭成员正在享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毕业生,以及身患残疾的毕业生。
二、 补贴标准
符合条件的毕业生,经过个人提交申请,通过市人才中心审核后,可获得1000元/人的求职补贴。
三、申请流程
1、填写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》。
2、提供低保证明、身份证复印件、银行卡复印件等材料。身患残疾的学生需提供残疾证。
3、市人才中心审核申请材料。
4、学院发放求职补贴。
三、申请材料审核要求
1、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》:内容完整、信息正确、字迹清晰,“院系审查意见”一栏,经办人、负责人、院系盖章等必须完整;
3、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毕业生出具的低保证明:
①须注明学生与低保证户主的关系;
②须体现该家庭被批准享受低保的最新起止时间;
③须体现该家庭该学生毕业年度仍在享受低保待遇;(2015年度)
④落款章子必须为县(区)级或县(区)级以上民政局的章子;
4、身患残疾的毕业生:须提供县一级以上残联核发的残疾证;
5、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: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,复印清晰;
6、本人银行卡复印件: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,并手写卡号、开户行、身份证号和有效联系方式。
四、其他注意事项:
1、若“低保证明”及“低保证”中无法体现学生与低保户主的直系血缘关系,则需提供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,或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关系。
2、学生提供的银行账户必须是西安银行或者建设银行(陕西省境内开户行)的账户。
3、各系请于
4月
3日
前将《2015年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人员花名册》(电子版、纸质)和个人申请材料报给就业指导中心。
就业指导中心
2015
年3月10日